第一条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力求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不推卸、不拖拉。
第二条 坚持文明值勤,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第三条 加强治安防范,按规定进行防盗、防火设备配置、登记、检查建立工作档案。
第四条 严格执法,依法办案,重证据,重调查。不办人情案,不逼供。
第五条 做好消防工作。配齐消防器材,经常对要害部门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好监督工作。
第六条 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做到及时快捷,让领导放心,让师生满意。
第七条 严格遵守学生工作处(部)制定的学生工作者六条禁令。
第八条 积极协调各部门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