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和《商丘工学院关于印发〈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商工行〔2025〕1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石培哲 丁艳红
副组长:丁天彪 史国永 王 峰 王新利 刘仕平
成 员:常艳玲 曹红霞 王崇礼 王 莉 方珂珂
游良海 各二级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和学管秘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主 任:曹红霞(兼)
副主任:方珂珂(兼)
成 员:冯 悦 王永兴 郭文静 学管秘书 资助育人工作站站长 相关年级辅导员
二、学校奖学金类别、参评对象及申报条件等
(一)类别
学校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最高荣誉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业优异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学金(竞学能力奖励)三类。其中,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学校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其中,校长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三年级及其以上的在校生。
2.学科竞赛奖学金的参评对象还需为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各类媒体、企业举办的综艺类、娱乐类、选秀类比赛)的学生。
(三)申报条件
1.通用申报条件(需全部满足)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⑸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⑹积极承担学校和学院交给的任务,工作主动、关心同学、尊重师长、踏实肯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⑺无考试不及格、考试作弊和无故缺考情况。
⑻除因病或残疾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的学生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⑼)学生“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的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符合学校《关于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的通知》中明确的相关要求。
2.专项申报条件
⑴校长奖学金
①学习态度刻苦,学业成绩优异。每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前15%(含),至少两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含)。其中:
A.工科类、经管类专业学生《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四门课程及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名(含)。一门专业课程分别是: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专业《机械原理》,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电子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路》;智能建造学院测绘专业《数字地形测量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管理学原理》,其余专业《材料力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数据结构》,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信号与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路原理》;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电子商务《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专业《金融学》,物流工程专业《运筹学》,经济统计学专业《统计学》。
B.教育类专业学生《普通心理学》《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或《学前教育学》)、《小学儿童发展心理学》(或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五门课程成绩均在专业前10名(含)。
C.艺术类专业学生《设计素描》《构成基础》《设计色彩》《设计概论》《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或《产品效果图表现技法》五门课程成绩均在专业前10名(含)。
D.医学类专业学生《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基础护理学》(一)、《基础护理学》(二)五门课程成绩均在专业前10名(含)。
②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含)。
③英语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4)。
⑵学业奖学金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大三及其以上的本科生英语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4),专科生英语按照加分项计算。同时,学生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含)。
①一等学业奖学金
学习态度刻苦,学业成绩优异,评审学年内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8%(含)。
②二等学业奖学金
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评审学年内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6%(含)。
③三等学业奖学金
学习态度认真,学业基础扎实,评审学年内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5%(含)。
⑶学科竞赛奖学金
①比赛及等级认定以教务处备案的为准。
②参加同类不同级别的比赛获得多种奖项的,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累加。
(四)奖励标准和比例
1.校长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
每人每学年10000元,每年开展一届评选工作,每学年最多评选出6名优秀学生。
2.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
⑴一等奖学金每人3000元,以学生总数的4‰按条件评定。
⑵二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以学生总数的6‰按条件评定。
⑶三等奖学金每人1200元,以学生总数的28‰按条件评定。
3.学科竞赛奖学金奖励标准
竞赛级别 | 获奖级别 | 文科类 | 理工类 |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000 | 6000 | 3600 | 7200 |
二等奖 | 1500 | 3000 | 1800 | 3600 | |
三等奖 | 700 | 1500 | 900 | 1600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500 | 1000 | 600 | 1200 |
二等奖 | 350 | 700 | 400 | 800 | |
三等奖 | 260 | 500 | 300 | 600 | |
特别说明:
1.学科竞赛须在教务处备案,未备案不予认定。
2.若比赛结果只公布排名,无奖励等级的,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以此类推;若比赛结果设特等奖,则特等奖为一等奖,一等奖为二等奖,以此类推。
3.获奖证书时间为评审学年内,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五)考核成绩计算(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适用)
两类奖学金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为:
考核成绩=学习成绩(90%)+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加分项。
具体操作说明:
1.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①校长奖学金:已完成所有课程平均分乘以90%,未进行补考的缓考课程不计入成绩。
②学业奖学金:将评审学年内两学期所有课程(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定)考试成绩的平均值乘以90%。办理缓考者(以教务处备案为准),取已完成考试的课程成绩的平均成绩。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将评审学年内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乘以10%。
3.加分项成绩计算方法:
①大三及其以上的本科生英语须通过CET-4,通过CET-6加20分;专科生英语通过CET-4加10分、通过CET-6加20分。
②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及以下加10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及以下加5分;市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及以下加3分;校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及以下加1分。若比赛结果只公布排名,无奖励等级的,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以此类推;若比赛结果设特等奖,则特等奖为一等奖,一等奖为二等奖,以此类推。同类项目按最高分加分。国家、省、市级获奖须有官方下发正式评审、结果公布文件,学生须有相应的获奖证书。校长奖学金获奖证书时间为入学以来至2025年8月31日,学业奖学金获奖证书时间为评审学年内(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比赛及等级认定以教务处备案为准。
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证书不属于加分项。
4.特别说明: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学业奖学金。
三、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28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按类别分别填写各类审批表,并附学业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初审阶段(10月29日-11月6日)
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对提交申请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的学业成绩按年级专业进行排名,对提交申请学科竞赛奖学金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核算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核算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考核成绩,按照标准确定各类别初步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至校级复审。
(三)校级复审与公示阶段(11月7日-11月19日)
学生处审核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及违规违纪情况,教务处审核学业成绩、英语等级及竞赛认定情况,根据复审进度适时组织校长奖学金现场答辩会,综合审核结果与答辩表现,最终评审确定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校级公示复审通过的所有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发放(12月份)
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银行卡,并为其颁发证书。
四、举报受理
为做好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举报受理组。
组 长:王 峰
成 员:曹红霞 杨 娜 王 莉 方珂珂
学校师生在学校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15037036666 0370-2905337 03703020726
举报邮箱:79980184@qq.com 249865733@qq.com
举报地点:勤政苑6302室 6107室 6306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专职教师等担任成员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组织、审核、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班级群等渠道,全面解读《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确保学生知晓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节点,鼓励学生积极申报。
(三)严把审核关口
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逐份核查,重点验证学业成绩排名、获奖证书真实性、英语等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关键信息,建立审核台账,对审核结果负责;发现材料造假的,立即取消学生参评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做好沟通协调
评审过程中遇疑问或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与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组办公室沟通,不得擅自调整评审标准或拖延工作进度;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学生反馈评审结果,耐心解答学生疑问,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按时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需于11月6日中午12:00前将《商丘工学院2025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商丘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商丘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学科竞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商丘工学院2025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商丘工学院2025年专科生学校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学生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勤政苑6306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qgxyxszzglzx@163.com。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商丘工学院2025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商丘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商丘工学院2024-2025学年学校学科竞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商丘工学院2025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5.商丘工学院2025年专科生学校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