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教育厅的总体要求部署,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1月8日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全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1)的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具体工作分工见《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二、采集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
“时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特殊时点说明的数据表除外,如教师信息、学生信息。
“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自然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三、单位职责与分工
1.教育教学评估处负责全校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
2.责任单位负责分管相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填报、调整和审核工作。
3.协助单位按各责任单位的要求提供和调整有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统一提交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审核并填报,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调整。
四、填报方式
1.所有数据信息均由责任单位负责采集、汇总、填报,并依据分配的账号、密码在采集平台中进行数据填报。
2.为确保数据填报时操作安全,凡是提供了Excel表格模板(附件3)的数据项,必须先将数据录入相应的Excel表格,最后再导入数据平台。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网址:http://10.10.100.68。
五、数据录入流程与进度安排
1.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具体顺序如下:
(1)11月28日前完成“表1-1 学校概况”“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数据填报,同时需将上述数据的Excel电子版传给需要使用的责任单位,其中的单位号需要作为后续单位填报数据的依据。
(2)12月1日前完成“表6-4 专业基本情况”同时需将上述数据的Excel电子版传给需要使用的责任单位,其中的校内专业(大类)代码作为后续单位填报数据的依据。
(3)12月5日前完成“表4-3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4-5 其他教职工信息”“表4-6 校外教师(导师)信息”“表5-2 本科在校生信息”“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同时需将上述数据的Excel电子版传给需要使用的责任单位,其中的工号、学号及实验场所代码作为后续单位填报数据的依据。
2.2026年1月8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其他表格的数据填报。
六、工作要求
1.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数据采集结果将直接作为学校教育质量分析、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及相关政策制定的核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规范。
2.数据填报涉及到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建设指南》中的数据内涵说明,各单位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按时完成填报及有关工作。
3.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须对数据准确性和文档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填报人不得进行数据录入和提交。
4.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助单位要全力协助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与协助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对数据负责。
5.各责任单位负责填报的数据等有关纸质版材料经填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育教学评估处,教育教学评估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进行提交。
6.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7.各单位要树立保密意识,所有人员均不得随意泄露任何数据。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2.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3.Excel表格模板
